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推进我系团学工作上台阶,经系团总支研究,决定在全系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身边好典型”故事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师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活动安排: 紧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字,开展“故事汇”活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1.宣传发动; 2.故事宣讲与征集; 3.“好故事”、“好典型”评选; 4.“故事汇”编印; 5.“好故事”、“好典型”总结表彰。 三、活动开展: (一)宣传发动(4——5月上旬) 1.采用海报,电子屏等形式宣传。 2.方案下发各班级团支部,以主题团课、主题班会形式学习讨论活动方案。 (二)故事征集(5月底前) 1.开展班级故事会。通过班级主题团课、主题班会组织开展“二十四字故事会”,以讲故事的形式广泛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优秀感人事迹,要求组织班级同学围绕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述身边小故事。 2.每个班级推选出2—3个小故事形成文字材料。(要求:每一小段故事必须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展开。) (三)“好故事”、“好典型”评选(6月上旬) 组织对各班推荐的故事进行评选:“好故事”作品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好典型”6—10个。 (四)“故事汇”编印(6月中旬) 由系团总支组织编印。 (五)“好故事”、“好典型”总结表彰。 四、活动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团总支、学生会精心组织此项活动,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以故事会的形式,组织学生讲身边的感人小故事,讲听到过、经历过、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好故事,传递正能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深入人心,获得认同,推动实践。 2.“好典型”奖励对象为故事中的主人公(要求为真人真事,本系或本校师生)。 共青团湖南女子学院外语系团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