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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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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师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的通
日期:2018-10-31 15:23:30  发布人:admin_wyx  浏览量:88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全院教师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奖励工作,我处拟于10-12月开展相关成果的申报、受理、审核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

1、申报范围:

根据《湖南女子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湘女院通字[2017]66号,以下简称成果奖励办法),凡在201811日至1031日期间取得的,以湖南女子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下列科研成果都可以申报:

1)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

2)在学校认定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报纸发表的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

3)获得以下奖项的成果:国家级和省(部)级政府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4)获得授权的专利;成果转化。

5)办法规定的其他科研成果。

2.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20181110-19日):

取得上述业绩的教职工填写《湖南女子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后,提交给本单位教科办负责人,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本人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教材需上交原件。

2018111-1231日的成果,下一年度115日前统一上报,但奖励纳入下一年度发放。

2)单位审核汇总(20181119-23日):

1113日前,各单位教科办负责人对成果原件进行查阅并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填写本单位成果申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科研处(含电子版),同时提供著作、教材成果原件。

3.科研处审核(20181123-26日):

科研处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对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等进行复核。

4.公示及奖励发放(20181126-1226日):

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奖励对象及金额后予以公示,报学校党委、行政审批后发放奖励。

二、系统填报要求

1.所有成果都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系统中要求填报的信息需填报完整。

2.正式出版物尽可能是出版社提供的正式电子文档。上传的论文要求是从知网等相关网站下载的标准PDF版本(无PDF格式下载的除外)。

3.上传尽可能遵循精简原则,能合并上传的尽量合并。如一本书的封面、版权页信息和正文,只要大小允许,请尽可能用一个文件上传。

三、有关说明

1.申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科研成果的法律和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奖励,收回所发奖金,同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成果只奖励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主编),其他人员的奖励由第一主持人或第一作者与合作者协商分配。

3.各单位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1123日,逾期不予受理。

4.关于本年度的科研成果奖励,未尽事宜,请参照《湖南女子学院学术奖励办法》(湘女院通字[2017]66号)规定执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CSCD等期刊以最新颁布的目录为准。

5.201711-12月的成果奖励本次一并发放。

联系人:顾娟 电话:82825042 邮箱:362793591@qq.com

 

 

湖南女子学院科研处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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